垂钓人打瘫裸泳者坐牢赔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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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2日02:53 京华时报 | |||||||||
作者: 王阳来源: 本报讯(记者王阳通讯员王莉)张老汉因认为青年人裸泳有伤风化而与之发生口角,竟与垂钓者单某一起将裸泳青年殴打致残。4月8日,被告人单某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赔偿经济损失24万余元,张老汉也被判赔偿16万余元。
1999年7月的一天,23岁的束某与同伴路经朝阳区将台乡一池塘时,因天气炎热,同伴便脱去衣服,裸身跳入池塘游泳。正当束某也脱光衣服准备入水之时,路过此处的村民张老汉上前阻止,发生争执后,对束某进行殴打。在一旁钓鱼的单某见状,也持遮阳伞伞尖向束某背后扎去,却伤及脊椎神经,造成束某截瘫。 此后,束某卧床不起,生活不能自理,并为此花费了巨额医疗费用。去年3月,被网上通缉的单某在顺义被抓获。 检察官贺琳娜表示,虽然被害人束某的裸泳行为有违反道德的地方,但是他的合法人身权利也应当受到法律保护。张某、单某对束某的裸泳行为进行制止,这一行为值得肯定。但是,其采用殴打等过激的方法来解决此事,显然不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