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生育二胎无须间隔4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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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2日03:27 新京报 | |||||||||
上海新计划生育条例本月15日实施 新京报讯据《文汇报》报道 经上海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将于今年4月15日起正式实施。 新“条例”调整了3种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的适用人群,由过去仅适用于农业人口扩大
对于违反规定生育的公民,新《条例》保留了原《条例》的部分处理规定。 同时,还取消了无计划生育的子女在参加工作之前的医药费全部由父母自理的规定,并且取消了对违反规定生育公民所在单位的处罚。(来源:新京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