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生育二胎适用人群扩大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2日04:25 重庆晚报 | |||||||||
中新网4月11日电4月15日,《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将正式实施。《条例》调整了3种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的适用人群,由过去仅适用于农业人口扩大到非农业人口,增加了4种再婚夫妻再生育的规定,同时取消了原《条例》中允许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应当有4年生育间隔的规定。 原《条例》规定,再婚夫妻累积合计只有一个孩子的可以照顾再生育一个子女。新《
对于违反规定生育的公民,新《条例》保留了原《条例》的部分处理规定,同时取消了无计划生育的子女在参加工作之前的医药费全部由父母自理的规定,并且取消了对违反规定生育公民所在单位的处罚。网络编辑:甘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