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运彩电面目全非赣州市民刘某要求赔偿被拒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2日06:39 江南都市报 | |||||||||
大江网讯[江南都市报] 记者谢鹏鹭报道:赣州市民刘某昨日向本报投诉,他的亲戚从广东托运来一台彩电,不料他花20元运费在托运部领到的却是一件废品。 昨日,刘某拿出一个屏幕玻璃、显像管破碎的“电视机”告诉记者,3月31日,他的大舅子连某委托广州市盟腾货运服务有限公司从广东从化运回一台日立牌旧彩电给丈母娘。4月2日,他到盟腾托运部赣州办事处领取电视机时,发现电视机已面目全非。他要求赔偿200
随后,记者来到盟腾托运部赣州办事处。该处一工作人员拒绝接受采访,并说:“不要问那么多,我不会讲,听到你问我就心烦。” (大江网-江南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