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山区要打“拆违章”攻坚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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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2日06:39 江南都市报 | |||||||||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和城市框架的扩展,在我省一些城市出现了一股抢建违章房的歪风,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其不良的影响。针对这一现象,九江市庐山区委、区政府决定用一个月的时间,打一场全面拆除违章建筑的攻坚战。4月9日上午,该区召开了“无偿拆除违章建筑”千人动员大会,拉开了庐山区拆除违章建筑攻坚战的序幕。 违章建筑危害巨大
随着九江城区的快速拓展,作为城郊的庐山区已成为九江城市建设重点区域和投资方向,去年以来,该市城市建设重点工程“七路一场”在庐山区相继开工建设,得到了绝大部分居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然而,少数居民为了套取国家拆迁补偿金,竟偷偷摸摸抢建违章房。出现了建设项目推进到哪里,违章建筑就蔓延到哪里的不良现象,给庐山区的拆迁工作增加了压力,也影响了该区城市化和工业化的进程。目前,各地普遍把优化环境作为招商引资工作的重点,违章建筑不但影响市容市貌,还给投资者留下庐山区人法制观念淡薄、诚信意识淡薄的印象。另外,不按建筑要求,违章乱搭抢建房屋,极易造成建筑安全事故。 拆除“违章”决不手软 为了确保违章建筑整治工作取得圆满成功,庐山区制订了《庐山区全面拆除违章建筑攻坚战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区党政主要领导挂帅的攻坚战指挥部,下设宣传发动、维稳信访、现场拆除、组织协调等工作组。同时,该区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党员和干部积极参与,要求党员、干部带头自行拆除,并做好亲友的工作。 在这次整顿工作中,庐山区政府坚持做到“人性化”拆除。对于一些既无住房、又是世居村民的无偿拆迁户,政府将规划一个居民点,在张榜公布,接受村民监督的前提下,由其自行出资,购建住宅。对于那些纯粹为套取国家补偿的违章建设的户主,则坚决予以无偿拆除,并且不安排进入居民点。 请你举报违章建房 自去年以来,一些村民置法律法规不顾,与政府部门“捉迷藏”,偷偷摸摸建筑违章房。尤其是五里、十里、莲花等地处城市规划区内的乡镇街道尤为突出。目前,相关部门正在对未经九江市规划和国土部门批准的违章建筑展开拉网式清查,依据摸底情况对违章建筑标出拆除标记。 同时,为了从根本上遏止违章乱搭抢建现象,庐山区政府决定对违章建房“露头就打”,将违章建房消灭在萌芽状态,并在本报向社会公布违章建筑举报热线电话,请市民对身边发生的违章建房现象进行及时举报。举报热线:庐山区政府(0792)8251406;本报九江新闻热线13507069608。 链接:法律拆除“违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四十条: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进行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城市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不予补偿 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22条和省政府《江西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第21条: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大江网-江南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