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令员工减肥 不减就扣奖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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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2日07:07 都市快报 | |||||||||
据京华时报“我们现在连肉都不敢轻易吃了。”前天,在北京大中电器公司上班的小勤向记者抱怨,自公司下达“减肥令”后,她和几个“胖姐妹”都开始控制食量。 小勤告诉记者,她8日收到公司颁布的“减肥令”:5月1日起,身体过胖者将要受到处罚,第一个月是“带薪调整”,第二个月扣发一半的奖金,第三个月扣发全部奖金,第四个月仍不达标将被劝离工作岗位。“过胖者”的标准是按照一个公式计算的:身高(厘米)减
小勤说,奖金占了月薪三分之二,如果因为太胖被扣除奖金就意味着收入大大减少。“我们甚至准备以后骑自行车上班,以减体重。”据了解,目前大中电器公司在北京有近万名员工。 对此规定,北京宝鼎律师事务所的潘峰说,员工体重对销售行业并无明显影响,将其与奖金挂钩甚至劝离肥胖员工,有人身歧视的意味。该规定和劳动法等有关法规是相违背的,公司员工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 (都市快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