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计生条例将实施 个人生育状况纳入诚信体系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2日07:28 新华网 | |||||||||
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昨天透露,将把个人生育状况声明纳入社会诚信体系。一旦谎报生育状况被发现,成为拥有不良纪录者,当事人将在申请个人贷款时受到限制。 据介绍,把个人生育状况声明纳入社会诚信体系,主要是针对无单位纪律约束的个体。
从本月15日开始实施的《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新增了“已有子女状况声明”制度,要求申请“生二胎”的夫妻递交书面声明,确认此前的生育数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夫妻在申请生第二胎的过程中,将被要求提供一份独特的申请材料,即“已有子女状况声明”,同时要向有关部门提供的还有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和婚姻状况证明。这意味着市民只需凭借“已有子女状况声明”这个诚信即可办理手续。(记者朱国荣)(来源:新闻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