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决定提高存款准备金率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2日08:37 河北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4月11日电(记者张建平、齐中熙)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04年4月25日起,提高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即存款准备金率由现行的7%提高到7.5%。现执行7%存款准备金率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和有关外资金融机构,将执行7.5%的存款准备金率;根据差别存款准备金率制度要求,资本充足率低于一定水平的金融机构,将执行8%的存款准备金率。农村信用社和城市信用社暂缓执行7.5%的
今年以来,国民经济继续快速增长,消费需求稳定增长,城乡居民收入稳步提高,对外贸易增势强劲,财政收入大幅提高。但经济运行中仍然存在投资需求进一步膨胀、货币信贷增长仍然偏快、通货膨胀压力加大等问题。货币信贷过快增长会引发通货膨胀或资产价格泡沫,可能形成新的银行不良贷款,积聚金融风险。此次存款准备金率提高0.5个百分点,主要是为了防止货币信贷总量过快增长,保持我国国民经济平稳快速健康发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