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一费制”高校收费全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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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2日09:19 解放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徐敏)市教委主任张伟江昨天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上海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重点是抓巩固、抓深化、抓治本;要按照率先建成教育收费规范城市的要求,继续规范中小学收费工作,严格规范高校收费行为。 根据教育部精神,今年本市将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收费“一费制”。即教育部门或学校要将经过审批的收费项目(包括学杂费、书簿费、代办费等)一次性告之家长,一次性
严格规范高校收费行为,也是市教委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高校的收费项目比较多,近期,市教委协同本市高校对各校所有收费项目进行了梳理,梳理对象“全覆盖”,包括市属高校和部属高校,包括公办高校和民办高校。今年本市高校包括学费、住宿费在内的收费标准维持去年水平,不予调整;除这些基本项目外,高校其他收费项目还需进一步规范。根据教育部精神,市教委提出要求:高校所有收费项目,无论是教育行政收费还是教育服务收费,都要予以公示,让学生交费时心中有数;高校教育行政事业收费,如学杂费等,实行收支分开的财务制度;属于教育服务收费的,如校园停车费、资料复印费、实验设备使用费等,高校要到税务部门登记,予以纳税。推进高校收费规范化,市教委正在探索新举措:比如,今后高校在招生简章上除了标明各专业的学费外,还要写明这些学费包含多少学分和课时,课时中必修课和选修课的数量等,为学分制改革和不规范收费划定界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