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西推行为民服务代理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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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2日09:39 中国环境报 | |||||||||
尹桂珍 本报讯山东省莱西市环保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执政为民”的要求,在全市全面推行为民服务代理制,进一步转变政府部门职能,强化依法行政功能,提高服务效率,形成了一套为民、便民、惠民、利民且高效的为民服务运行机制,以一定的形式向社会公开审批项目,根据职责和权限,在规定的时限内为申办人依法全程提供优质的代理服务,把行政
莱西市环保局紧紧围绕受理、承办、回复三个关键环节,研究制定了规范的代理运作程序。他们对申报事项实行直接代理,即对申办人申报材料齐全,属窗口负责人签批的,由受理人当场或当天办结;对需上级审批、备案、环境影响评价的申请,由代理人负责联系、代办,经窗口回复代办人;对控制项目实行明确答复制,当场或当天能认定的当场或当天答复,不能认定的,按特殊事项代理,在承诺时限内回复申办人;对申办人申报材料不齐全的,窗口以补办件形式书面告知补办事项。 莱西市环保局将审批中心的环保窗口作为行政审批为民服务的代理窗口。同时,完善制度,加强对为民服务代理制的全程监督和管理。建立了为民服务代理制《窗口工作制度》、《承诺制度》、《回访制度》等8个配套制度,用制度约束窗口工作人员的行为。完善了监督机构,市环保局为民服务代理制领导小组及法制科负责实施为民服务代理制的监督和投诉受理,负责检查、监督为民服务代理制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对代理事项定期在政府网、公示栏、报刊、广场电视显示屏上公开公示,让群众明明白白,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