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饭论碗卖海鲜托盘称 餐饮计量“猫腻”多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2日11:27 胶东在线 | |||||||||
胶东在线消息 一碗米饭一块钱,用托盘秤、弹簧秤称海鲜……不少餐馆认为如此定价和称重天经地义,多数消费者也习以为常。然而,这些做法却是违反有关计量法规的。 记者在桃花街、华茂街的数家餐馆的食谱上看到,一碗米饭1块钱,—杯扎啤1.5元等定价赫然在列。记者问某川菜馆服务员:“一碗米饭多少克?”“就是一碗啊,谁还去量是多少克吗?”此外,记者还观察到,不少餐馆称鱼、虾等活海鲜的计量器具是托盘秤和弹簧秤
针对这种现象,市质监局计量科研所的专业人士指出,碗、杯等都不是计量单位,托盘秤和弹簧秤的精确度比较低,按照有关规定是不能用于结算的。餐饮商应严格使用法定计量单位和器具,消费者也应强化维权意识,对餐饮商经营中的计量“猫腻”要积极投诉。(丛晓波)责任编辑:刘晔丽来源:烟台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