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亮相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2日11:48 石家庄日报 | |||||||||
本报讯(记者王丽强)半年前,正值黄金年龄的阿杰在一家鞋厂打工,由于不懂得防护知识,导致四肢无力、肌肉萎缩,如今生活都不能自理。据省卫生监督局职业卫生监督处有关负责人介绍,劳动者由于不了解工作环境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在没有防护的条件下作业,患上职业病的例子不胜枚举。 “当心中毒!戴防毒面具!”“注意防尘!戴防尘口罩!注意通风!”记者4月9日从
据省卫生监督局职业卫生监督处有关负责人介绍,造成我省职业病发病的主要因素包括:新的职业危害因素大量增加;接毒接害作业人员有增无减,进城务工和在乡镇企业工作的农村劳动者成为新的接害人群;新发现和累积尘肺患病人数居高不下;劳动者缺乏自我保护意识,一些用人单位侵犯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因此,建立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主要是针对工作场所中的职业危害,通过采用骷髅、“危险”等警示标识、警示线、警示语句和文字,达到禁止不安全行为、提醒注意周围环境、强制采取防范措施以及提供相关安全信息的目的。 这位负责人表示,对于拒不执行的单位将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有关条文进行处罚。目前,我省石家庄、保定、廊坊、秦皇岛、邯郸等5个市已完成警示标识标准宣传培训和工作部署,用人单位正在根据法规标准的要求组织落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