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安门将建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体系及处理机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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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2日17:18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北京四月十二日电 (记者于晶波)北京市政府法制办主任、新闻发言人周继东今日称,《天安门地区管理规定》已获当局通过,并将于本月二十日正式实施。该《规定》将责成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制定该地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责令其在该地区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体系及处理机制。 为维护天安门地区的社会秩序,北京官方制定该《规定》要求,天安门地区管理委
《规定》同时要求,该市公安、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应根据天安门地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部门的分预案,籍此加强对工作人员应急处置知识的培训及应急演练。 这项即将实施的政府规章还规定,在升降旗及节假日期间,公安及城管部门应加强对天安门地区主要人员通道、公众聚集部门等易造成拥挤或易发生事故的场所进行现场巡视、检查。针对人员密集的情况,须及时做好引导及疏散工作。 根据《规定》,在天安门地区有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影响市容环境卫生、非法从事经营活动等行为的当事人,将依法接受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