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实施新失业保险条例 失业人员分三类对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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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3日02:15 金羊网-新快报 | |||||||||
取消医疗补助分类转入医保卡,失业人员分三类“区别”对待 新快报讯(记者 何达志) 记者昨日从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4月起,广州正式开始实施省颁布的失业保险条例。新条例实施后,失业人员分为三类(第一类:45岁至退休;第二类:35-45岁;第三种,35岁以下),医保待遇将会有所变化。
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广州市失业人员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期间,原失业保险的医疗补助和住院医疗补贴相应取消,其原先由单位缴交的医保费转由失业保险基金负担,原由职工缴纳的基本医保费由社保经办机构从其失业保险金中代扣代缴。 个案一 刘先生,48岁,去年10月失业,失业前已在单位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去年11月开始领取失业保险金。 4月份开始实施新办法后,刘先生开始登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期间其领取的失业保险金不变,仍是408元加医疗补助费51元。 5月份起,刘先生开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社保经办机构代扣代缴个人缴纳部分,应缴的金额为2092元(上年度广州月平工资)×60%×2%=25.10元。 参加医保后,其医疗补助费51元相应取消,这样从5月份后实际发放到其存折的失业金为408-25.10=382.90元。 由于刘先生从5月参加了医疗保险,从6月份开始,在其医疗保险卡中每月注入个人账户资金为:60.25元(其为满45周岁到退休前的人员),并同时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直至其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次月。 个案二 马小姐,37岁,今年3月份失业,失业前已在单位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4月份开始领取失业保险金。 马小姐3月份办理了领取失业保险金资格验证手续,4月份领取到的失业保险金是408元/月,医疗补助费是51元/月,发到其存折上的金额是459元。 5月份马小姐开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应缴的金额为2092×60%×2%=25.10元。参加医保后,其医疗补助费51元相应取消,这样从5月份后实际发放到其存折的失业金为408-25.10=382.90元。 从6月份开始,在其医疗保险卡中每月注入个人,账户资金为:50.20元(其为满35周岁到45周岁的人员),并同时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直至其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次月。 个案三 钟先生,26岁,在4月份失业,失业前已在单位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5月份开始领取失业保险金。 其4月份参加了基本医保,5月份应缴的金额为2092×60%×2%=25.10元。 这样其5月份领到的失业保险金为408-25.10=382.90元。从6月份开始,在其医疗保险卡中每月注入个人账户资金为:37.65元(其为35周岁以下的人员),并同时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直至其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次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