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立法首先征求民意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3日03:30 新京报 | |||||||||
新京报讯昨天,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周继东在2004年市政府立法计划新闻发布会上说,今年计划完成立法项目总计33项。他还称,官方将着手制定公众参与立法方面的规则,为公众参与立法建立起良好的制度框架,以提高立法的民主性和科学性。 市政府在今年的立法项目安排上,力求将发展首都经济,保护古都风貌、水及土地等重要资源的管理,以及解决征地后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作为立法重点。
预计有8项地方性法规草案和15项政府规章在年内完成。这些新法规与规章涉及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旅游、房地产登记、产权交易、轨道交通安全、节水、建设征地补偿等内容,其中许多项与普通市民的利益密切相关。 即将被废止的法规和规章包括涉及文化娱乐市场、建筑市场的两项地方性法规,以及道路交通、机动车、机动车驾驶员、限制养犬、居民身份证管理等8项北京市政府颁布的规章。周继东说,废止过时的法规和规章也是立法工作的重要内容,否则难以保证立法与改革进程协调一致。 在规范政府共同行为方面,制定行政许可听证规则、修订行政措施备案审查办法。“我们将通过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同时,将逐步建立对各种意见采纳情况的反馈制度,向公众说明听取意见和意见采纳的情况,使草案起草过程真正成为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的过程。”周继东称。(来源:新京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