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摩的大冒皮皮 牵出杀人未遂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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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3日03:37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 (陈宋波通讯员李剑锋)抢劫时仍不忘“冒皮皮”的巫山的罗贤华,近日被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抢劫和杀人未遂罪判处无期徒刑。 2003年10月12日上午9时,罗在巫山神女市场找了一辆“摩的”称要去官阳。半路上,罗贤华想找机会把摩托车开跑,被司机发现。罗就抽出菜刀威胁说:“你晓不晓得老子在这里砍过几个人了,识相的让我把车骑走,不然你娃就准备挨两刀。”“摩的”司机眼睁睁看
警方对他冒的“皮皮”穷追不舍。罗贤华只好交待:2003年8月3日下午,自己将一位“摩的”司机连砍22刀后将其推下悬崖。幸运的是,岩下的树枝树桠让司机捡回了一条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