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作假取消学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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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3日04:38 新京报 | |||||||||
教育部称高校毕业论文决不能降低质量,上海高校与研究生签署声明 新京报讯据《上海青年报》报道 论文答辩走“过场”、伪造学历和工作经历、篡改原始实验数据、剽窃他人成果……这种种学术界的不良风气引起了研究生的极大愤怒和各高校的高度重视,又逢毕业生准备论文时期,今年上海各种约束手段纷纷出台,最重可给予取消学位和终止学业等惩罚。上海交大要求每位研究生在学位论文封面签署声明,一旦发现论
二医大的研究生们也于日前签下了“科研诚信协议”,同学们表示要做一名严谨治学、恪守诚信的医学工作者,自觉抵制和摒弃社会上的种种不良风气,校研究生会还呼吁“要像爱护自己的生命那样恪守诚信,像保护自己的眼睛那样将诚信贯穿到科学研究乃至今后人生的每一个细节”,对于作假舞弊者,同样要取消其学位。 另据《中国青年报》报道教育部9日发出通知,明确要求各高校认真处理好毕业设计(论文)与就业工作等的关系,决不能降低要求,更不能放任自流。 《通知》要求,高校要对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指导、中期检查、评阅、答辩等环节,制定明确的规范和标准。毕业设计(论文)选题要切实做到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紧密结合,要把一人一题作为选题工作的重要原则。要根据不同专业学科特点和条件,研究建立有效的质量管理模式和监控制度。要建立和完善校内外实习基地,高度重视毕业实习,不断提高毕业设计(论文)的整体水平。(来源:新京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