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将取消农转非指标 城乡户口拟统称居民户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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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3日08:18 信息时报 | |||||||||
从今年起,广东全省取消“农转非”计划指标,待条件成熟时,将对长期居住(一年以上)且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公民,一律在其实际居住地登记为常住户口。昨日,广东省副省长李容根在向全国政协“统筹城乡发展”专题调研组汇报时,透露了这一消息。 户口类型划分将取消
李容根说,从2004年起,广东全省将取消“农转非”计划指标,将入户审批制度改为核准制度,以准入条件取代进城人口控制指标。而且,待条件成熟时,全省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自理口粮户口等户口类型的划分,对城乡户口登记实行一体化管理,统一称为居民户口。届时,力争全省基本实现按照公民的实际居住地登记户口,即对长期居住(一年以上)且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公民,一律在其实际居住地登记为常住户口。 李容根还说,广东还将加快建立与户籍制度改革相适应的城乡就业统筹制度,加强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并要建立健全促进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的组织协调、管理服务体系,农民专业就业培训体系和农村劳动力市场体系。切实帮助农民工解决生产、生活、就业,以及子女入托、入学、医疗等实际困难问题。 农民工将享更多保障 昨日,记者就此情况采访了广东省公安厅副厅长郑红。他表示,改变现在的城乡二元结构的确是将来的大方向,但至于何时能够真正做到“在其实际居住地登记为常住户口”,郑红表示“这还需要多方位的考虑”。 对于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问题,李容根也表示,将加大劳动监察力度,重点查处超时加班、克扣拖欠农民工工资和逃避参加社会保险等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职业中介活动,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为农民工在城市创业、就业、安居营造良好的环境。 对在城市就业的农民工要按照当地规定的社会保障制度,参加养老保险;要为失地农民和农村独生子女户、纯二女户农民建立农村基本养老保险;从事传统农业生产的农民,根据自愿原则参加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广州日报记者 刘志华 通讯员 何铁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