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将开展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执法检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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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3日08:36 浙江日报 | |||||||||
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进行部署记者 谢国仪 通讯员 杨祖荣 2004-4-13 本报杭州4月12日讯 (记者 谢国仪 通讯员 杨祖荣)根据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的精神,省人大常委会决定,今年4月至7月采取统一部署、上下配合的方式,在全省范围内对省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关于建设生态省的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
这次检查主要围绕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江河水污染治理、城市大气污染治理和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污染治理三个重点进行,具体内容是:各地对建设生态市、县(市、区)的重视程度及进展情况,包括生态市、县(市、区)目标责任制、组织机构、规划编制、资金投入和政策措施等落实情况;“一控双达标”以来,排污企业污染治理措施、污染治理设施运转和长效管理落实情况,以及各类开发区、园区和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执行情况;各地城镇环保基础设施(特别是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行管理及达标情况;各级环保部门执法能力建设情况,特别是对不法排污企业和重大违法案件打击、查处情况。各地还可从实际出发,对当地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有重点地进行检查。 会议强调,开展这次执法检查,是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需要;是落实省委“八八”战略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是强化环保执法和管理,推进我省依法治省进程的实际行动。要充分认识这次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执法检查工作抓紧抓好。 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俞国行主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志雄就搞好这次执法检查工作作了部署,副省长陈加元就各级政府如何配合人大搞好执法检查提出了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