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推行“一费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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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3日08:43 河北日报 | |||||||||
本报4月12日讯(记者苏励)记者从今天召开的石家庄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会议上获悉,该市在国家和省扶贫开发重点县义务教育阶段实行“一费制”的基础上,今年要在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推行这项制度。 去年,石家庄市在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纠风部门对730所中小学进行了突击检查,查获各种违规资金3970余万元,罚没资金642万
按照市纠风办、市教育局出台的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实施方案,今年该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要逐步推行“一费制”。凡不符合规定的收费项目都要坚决取消,不得超标准、超范围收费;对于学校经费不足部分由财政部门给予补助。非义务教育阶段高中必须严格执行招收择校生的“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的“三限”政策,各县(市、区)不得出台新的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不得擅自扩大择校生招生比例,不准挤压计划内招生指标。 此外,今年该市在治理教育乱收费方面还将突出以下重点:严格规范高等学校收费行为;全面推行收费的听证、审计、公示、督导和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巧立名目收取赞助费、建校费和捐资助学费等乱收费行为;坚决制止和纠正有关单位通过学校向学生搭车收费或向学校摊派费用,以及截留、平调、挪用、挤占学校收费收入,确保教育经费全部用于教育事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