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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提高商品房预售“门槛” 禁恶意炒房降楼市虚热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3日08:55 无锡日报

  本报讯(记者赵晖)加强商品房市场销售监管,从制度上限制恶意炒房。昨从市有关部门获悉,针对近几年锡城房地产市场供不应求,一些炒家乘机兴风作浪,导致房价过快上涨的情况,我市出台一系列防范措施,对炒家进行“围堵”,确保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这些措施包括:严格实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制度,加强商品房合同备案,实行一房一合同制度,建立商品房预售项目监控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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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我市房地产业进入持续发展阶段,住宅需求十分旺盛,商品房、二手房和经济适用房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紧俏现象。据统计,与2001年初相比,锡房住宅指数两年内上涨了32.05%,其中商品房价格均值2002年底为每平米2545元,2003年底为每平米3154元;2002年我市普通住宅商品房审批的加权平均价格为每平米2852.15元,而2003年底达到了每平米3584.25元,增幅达25.67%。

  持续走高的房价,和供不应求的市场状况,使锡城楼市成为本地和一些国内炒家进行恶意炒作、牟取暴利的“舞台”。有专家分析,目前我市商品房市场上存在种种不规范行为,为恶意炒房者提供了便利,如开发商没有预销售许可证就“开盘”上市,预销售时全额收款,在房屋紧俏情况下强制签订“霸王合同”,通过发放购房号码及“会员卡”、“贵宾卡”等变相销售。此外,一些开发商房子还在图纸上就已发售完毕,还有的开发商与中介公司和炒家“联手”,签订虚假合同,或随意变更合同等。

  新的商品房预销售条件,提高了开发商进行预售的“门槛”:规划定点范围内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必须全部实施完毕;多层商品房的形象工程进度达总层数的50%,高层商品房的形象工程进度达总层数的30%;按计划、国土、规划部门确定的建设项目,统一核发一张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与此同时,我市还将建立商品房预售项目监控制度,通过网上合同备案,实行商品房销售全程动态管理;房管部门和金融机构将加强对商品房预售款的监督管理;本市市区开发建设的住宅区房屋(含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征地拆迁安置房)统一进行权属和预销售管理;严禁将征地拆迁安置房作为商品房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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