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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一警察为事主通风报信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3日11:04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据新华社4月12日电贵州一名警察在行动前为事主通风报信,致使警方一次突击检查爆炸物品的大规模行动扑空。日前,这名警察被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受贿罪数罪并罚,终审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经查明,现年44岁的周笑生原为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分局治安大队民警。2003年9月11日,南明警方接到群众举报,称辖区内的四方河鸡窝冲砂厂私自制造炸药。次日上午,南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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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分局组织警力准备对举报地点进行突击检查。周笑生寻机用手机将行动计划通知了事主。事主闻讯安排工人将炸药转移。当天上午10点,周笑生与治安大队其他民警到达现场,仅在冲砂厂灌木丛中查获少量自制炸药。下午,警方再次接到举报,称事主是事先从警方内部得到了行动消息,将炸药转移到了砂厂后山上。警方果然在后山上查获了被转移的38公斤炸药。周笑生的行为暴露后,受到检察机关审查。在此期间,他主动交代了自己其他的几起受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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