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服兵役赴大陆求学要判刑 台当局政策不得人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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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3日14:28 华夏经纬网 | |||||||||
华夏经纬网4月13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台“内政部役政署”称,由于台湾目前不承认大陆学历,赴大陆学习的台湾民众一旦届于服兵役年龄又逾期未归,就会因“逃避兵役”遭移送法办。据一些在大陆求学的台湾学生指出,最近有些同学接到台“地方法院”以“逃避兵役”的罪名,判决3个月至3年不等有期徒刑。一名吴姓学生表示,未服役的台生被判刑3年,法律追诉期10年,换句话讲,自现在起未来10年之中,只要回台,就会被抓去坐牢。一位已服过兵役、目前在北京中医药大学读研究生的王姓同学表示,台当局不承认大陆学历政
台当局称,依照现行规定,在大陆学习的台湾学生如果在大陆滞留超过2个月,县市会办理催告,敦促他们返台服役或重新申请出境,若经催告半年仍不理者,县市府即可将其以“逃避兵役”罪名移送法办。(来源:华夏经纬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