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物价局紧急通知各地 加强化肥监管让利于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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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3日14:44 新华网 | |||||||||
针对近期一些地方化肥等部分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过猛的情况,省物价局紧急下发通知,要求各市州地加强对化肥 出厂价和流通环节进销差率,批零差率的监督管理,严格控制流通环节的加价幅度,真正让利给农民。对违反规定随意抬高价 格的行为要严肃查处。 此次采取稳定价格的具体品种是当前市场需求量大的尿素和磷酸二铵。一是在出厂环节采取浮动价格和提价申报制度 。对甘肃刘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张掖化肥厂、金昌化工
如果因特殊情况确需突破以上幅度的可实行提价申报制度。 二是在流通环节实行差率控制。化肥零售价格在出厂价格或浮动后价格、省外进价的基础上,顺加进销差率,省内进 货最高不得超过8%,省外进货最高不得超过12%,再加实际运杂费确定。 对中央定价统一计划调拨的进口化肥和省内自采的进口化肥,零售环节均实行差率控制。磷肥、碳铵、复混肥等小化 肥生产经营企业的出厂价和销售价格,由各市、州、地价格主管部门参照省上规定加强管理。 通知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化肥价格的监控,实行价格公示和价格监控制度,对违反价格政策加重农民负 担的要从严查处。(记者牛彦君) 来源:甘肃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