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发布通知:婚姻登记搭车收费属违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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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3日15:21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北京今天消息 据今天《京华时报》报道:民政部昨天公布,《关于严格制止借婚姻登记乱收费的通知》日前已经下发到相关单位。通知要求,婚姻登记机关必须和婚姻服务机构严格“分家”;各级民政部门不得给登记机关下达婚姻服务创收任务。 婚姻登记机关不允许开展任何强制收费服务业务,收取婚姻证书的工本费必须实行价格公示制度。要严格按照国家统一收费标准收费。收取工本费应开具正式行政事业票据,不
婚姻服务机构所有收费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必须经当地物价部门核定。婚姻服务机构必须在明显处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价格管理部门批准收费的文号,明示所有收费服务均为当事人自愿,同时须公布价格管理部门的监督电话及婚姻服务机构的上级投诉电话。严禁搞强制性服务和搭车收费。各级民政部门不得给登记机关下达婚姻服务创收任务。(杨杨)(夏天/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