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婚姻登记机关即日起开单身证明 需书面申请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3日16:10 新民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 潘高峰) 记者昨天从市民政局了解到,为方便市民,本市各区县婚姻登记机关将从即日起免费为上海户籍的未婚或离异居民开具本辖区内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新《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后,公民只需凭个人身份证、户口簿就可以直接到婚姻登记机构登记结婚,不再经过街道或单位,因此街道和单位并不掌握居民个人的婚姻状况,无
据介绍,目前还没有建起全国联网的公民婚姻信息系统,上海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只是市民在本市的婚姻登记状况证明,不排除当事人在其他区域登记的可能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