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越南人走私“洋垃圾”在广州被判刑并处罚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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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3日16:19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本报讯 一宗近年较为罕见的外国人参与走私固体废物案件日前宣判,经广州市中院和广东省高院审理,两被告人黄文士、阮公山分别被判处四年和两年有期徒刑,并处以相应的罚金。据悉,这是黄埔海关查获的首宗由外国人一手策划并参与的走私固体废物案。 据介绍,黄文士和阮公山分别是涉案越南籍走私船“CUULONG126”(译名“九龙126”)号船船主和船长。2003年1月3日,两人带领10名船员驾驶该船到达香港,将一批废弃电器
经查明,黄文士和阮公山对该走私活动进行了周密部署。在香港办理手续时即谎称将货物运往越南,并通过正常手续办理了假舱单,伪装目的地企图逃避海关监管,驶离香港水域后趁着深夜直奔广东东莞。为制造借口和“证据”,两人还伪造了航海日志,虚构了增压器发生故障的内容,以便一旦被截获,便可托辞在珠江口靠岸购买配件修船。(姚志德 韦志军 褚志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