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料代言人变“脱毛”模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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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4日01:44 京华时报 | |||||||||
作者: 邓婷来源: 本报讯 (记者邓婷通讯员祝茜)本是饮料广告的代言人,却变成了报纸上介绍脱毛产品的“模特”,李小姐因此将兰州某报社告上东城法院。昨天,法院以侵犯肖像权为由,判令该报社向李小姐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1000元。
去年1月17日,李小姐发现她为某饮料做代言人的照片被登在了兰州某报的版面上,该照片配发在一篇题为《光彩照人还需脱毛》的文章旁,文中介绍了一种光子脱毛技术。李小姐因此状告该报社,要求给付肖像使用费并赔偿精神损失费共计7万元。 法院认为,李小姐对于她在广告照片中的形象享有肖像权,报社未经她许可便刊登此照片,其行为具有营利目的,应当认定侵害了李小姐的肖像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