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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下月施行 调查扣证明确期限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4日03:32 重庆晨报

  本报讯 据新京报13日消息5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将正式实施,征集意见工作已近尾声。

  现场救助费用先行垫付

  交通警察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到达交通事故现场,协助医疗急救部门对受伤人员实施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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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救助。医疗机构抢救交通事故受伤人员费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保险公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先行垫付。调查扣证明确期限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继续调查需要扣留当事人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期限至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为止。

  不得扣留车辆所载货物

  征求意见稿显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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