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重要地方法规要听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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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4日04:07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见习记者刘云飞)昨日,《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提高地方立法质量有关事项的决定(草案)》正式提交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讨论。该草案如果被讨论通过,我省以后出台重要的地方性法规,将必须公开征求老百姓意见,并且还要召开相应的立法听证会。 《决定(草案)》对编制立法计划、法规草案起草、立法程序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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