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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婚姻登记机关“包办”单身证明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4日04:14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12日,记者从上海市民政局获悉,从即日起,上海市各婚姻登记机关将免费为上海户籍的未婚或离异居民开具本辖区内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今后,凡是当事人在办理房产交易、贷款和出国结婚等手续时,需要出具婚姻状况证明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可根据所掌握的婚姻档案为当事人出具在本辖区内“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即通常所说的单身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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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民只要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就可以到所属区县婚姻登记管理处提出书面申请。工作人员通过婚姻登记信息网络,查询有无婚姻登记记录。

  上海市婚姻登记管理处负责人周吉祥强调,目前全国还没有建立统一的公民婚姻登记信息系统,因此上海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是市民在该市的婚姻登记状况证明,不排除当事人在其他区域登记的可能性。不过,个人在申请中也要对此进行声明,一旦登记虚假信息,自己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新闻背景

  婚姻状况曾陷“三不管”

  据悉,去年10月1日以前,办理婚姻登记需要所在单位或街道出证明,然后到民政部门登记。而新的《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后,只要凭个人身份证、户口簿就可以直接到民政部门登记结婚,不需要经过所在单位或街道,单位和街道也不掌握居民个人的婚姻状况,因而无法开具证明。但是目前在办理商品房交易、抵押贷款、财产处理、出国等手续时,仍普遍需要“婚姻状况证明”这一纸证书。比如单身人士要买房,到哪开未婚证明就成了难题。据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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