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收费乱民政重拳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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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4日04:14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昨日记者获悉,四川省民政厅昨日正式转发民政部《关于严格制止借婚姻登记乱收费的通知》。通知要求,婚姻登记机关必须和婚姻服务机构严格“分家”;各级民政部门不得给登记机关下达婚姻服务创收任务。 通知规定,婚姻登记机关不允许开展任何强制收费服务业务,收取婚姻证书的工本费必须实行价格公示制度。要严格按照国家统一收费标准收费。收取工本费应开具正式行政事
本报见习记者杜成综合报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