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条铁规管理冻结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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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4日06:37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本报讯 (谷萍记者邓剑)为贯彻落实《宪法》精神,在检察工作中保证公共财产和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昨日,成都市检察院出台《成都市检察机关扣押、冻结款物管理实施细则》,并正式在市内两级检察机关实施。市检察院新闻发言人万文涛将《细则》的具体规定形容为43条自律铁规。 据悉,此细则共分为五章四十三条。规定了扣押、冻结、处理款物应遵循的原则;执
《细则》特别指出,违反规定的将追究有关主管人员和直接人员的责任。同时,全市检察机关将于近期开展对以往扣押、冻结款物专项清理工作。检察机关特别公布了群众监督电话:877820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