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商务部终裁我彩电反倾销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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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4日06:44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自去年5月2日以来沸沸扬扬近一年的美国对我彩电反倾销案件,一直是本报跟踪关注的焦点。记者第一时间从厦华公司获悉,厦华的美国律师DanielPorter大律师刚刚收到美国商务部的通知,北京时间4月13日23时左右,公布了对厦华彩电的倾销幅度终裁结果是:4.35%。另外三家中国彩电企业的倾销幅度分别是:长虹24.48%、TCL22.36%、康佳11.36%。其他5家应诉的中国彩电企业的加权平均值是21.49%,其他未应诉的企业是78.451%。
记者立即电话采访了厦华电子公司总经理郭则理先生和厦华海外营销总部总经理李永先生。李永表示,今天的这个结果,虽然比初裁要好了一些,但还不是我们想要的最终结果;在后续的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听证会和5月27日的终裁之前,厦华将会继续团结同行,共同发挥整体行业的力量,为获得“公平、公正”的结果,继续努力。(本报记者邹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