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组织部出台专门意见鼓励实名举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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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4日07:00 荆楚在线-楚天金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张小燕报道:省委组织部近日专门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组织部门实名举报工作的试行意见》,对做好实名举报的受理、查核和结果反馈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据介绍,组织部门主要受理:反映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政治纪律的举报件;反映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组织人事部门在干部人事工作中,特别是在干
省委组织部要求,对实名举报,组织部门要根据所举报问题的性质和内容认真处理,并将办理结果或信件的去向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面谈、信函、电话等形式向举报人反馈。对于不能如期反馈的问题,要向举报人说明理由和办理情况。 《意见》规定,受理实名举报的机构,对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基本情况必须严格保密。不得对举报人歧视、刁难、压制,更不得将举报材料转给被举报人。因泄密而造成举报人受到打击报复的,要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