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发生首宗手机意外爆炸事件 一名青年被烧伤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4日09:46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4月14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香港昨天发生首宗手提电话爆炸伤人意外,一名青年在沙田一间银行内使用新购手机时,通话仅2分钟,手机突然发生爆炸,断成多块,青年双目当场被碎片弹伤,左手虎口被灼伤,送院治疗后幸无大碍。 手机代理商表示会跟进事件确定爆炸成因。消防处人员初步不排除手机可能因配用非原厂电池或经过改装导致意外。
被手机炸伤青年陈天翰(21岁),平日在荃湾一间酒楼任厨房工作,他向警方表示,该款诺基亚(Nokia)3310型号手机,是父亲日前在深水步鸭寮街以380元购买送给他作礼物,不料才使用3日竟成为一个“计时炸弹”。 警方一度将炸烂的手机交还陈,但晚上又通知事主将手机交回警署。而电讯管理局方面亦会对事件展开调查。 诺基亚本港代理商发言人则表示,今次是首次接获诺基亚手机在香港发生爆炸事故,他们会向有关当局了解,进一步确定爆炸原因。他建议,市民应往手机制造商指定的代理商铺购买原厂产品,以保证产品质素。 意外发生于昨午12时35分,陈在沙田好运中心商场一间银行排队准备将薪金支票存进户口,在等候期间,他左手握手机放于右边耳朵上,与雇主通电话表示会稍迟返工,其间对话未足2分钟,因轮到其往柜位存款,于是按键挂线,不料手机突然发热“啪”一声发生爆炸,响声犹如引爆一粒大炮仗,并产生一阵烟雾。 陈顿觉头部及双目痛楚,其中右眼更无法睁开,左眼似有异物入眼,左手虎口亦被灼伤;银行职员见状一度吓呆,随即趋前查问,并将其扶到一边坐下,又替其办妥存款,未几警员、救护车及消防员均赶到现场,气氛紧张,经调查并无刑事成份后,迅速将陈送院敷治。 发生爆炸手机除机壳较为完整外,电池及部分零件已损毁,仅有智能卡(SIM卡)仍可继续使用,经消防员初步调查,不排除肇事手机内的电池配件可能出现问题肇祸,认为事件无可疑,警方事后将手机遗骸交还给伤者。 陈在医院接受观察至傍晚证实无碍后出院回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