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财政局减免行政收费以振兴家禽养殖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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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4日10:23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北京四月十三日电 (记者 于晶波) 北京市财政局今日在其网站上公布了《关于对家禽业免收部分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这份通知称,今年七月底之前,对该市家禽养殖、加工企业和养殖农户的禽类及其产品全额免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包括“畜禽及畜禽产品防疫检疫费”在内的五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亦被免收。 此次被该项政策惠及的企业和农户包括:经工商登记注册取得工商执照的家禽养殖
这份《通知》称,自今年二月一日至七月三十一日,除了对该市家禽养殖、加工企业和养殖农户的禽类及其产品全额免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外,还将对这些企业和农户免收五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中包括:农业部门收取的“畜禽及畜禽产品防疫检疫费”、工商部门收取的“集贸市场管理费”、环保部门收取的“排污费”、市政管理部门收取的“城市污水处理费”及交通部门收取的“车辆通行费”。 截至上月中旬,北京市级财政已划拨禽流感防治经费一千八百余万元人民币,其中用于禽流感检疫、监测、执法和物资购置的经费近达一千二百万元。 相关专题:禽流感防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