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购的门面房竟成过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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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4日12:38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 近日,在句容搞房地产开发的金坛一家开发商向购房者张某支付违约赔偿金60500元,并退回全部购房款37.8万元。 2003年5月15日,张某与金坛某开发公司签订了商品房(门面房)的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张某购买位于华阳镇东大街鲜鱼巷口的商品房,面积为38.55平方米。交房时间为2004年1月28日,合同签订后,张某依约支付了全部房款计人民币37.8万元。工程竣工后,张某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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