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点卡 天气 答疑 交友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定购的门面房竟成过道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4日12:38 扬子晚报

  本报讯 近日,在句容搞房地产开发的金坛一家开发商向购房者张某支付违约赔偿金60500元,并退回全部购房款37.8万元。

  2003年5月15日,张某与金坛某开发公司签订了商品房(门面房)的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张某购买位于华阳镇东大街鲜鱼巷口的商品房,面积为38.55平方米。交房时间为2004年1月28日,合同签订后,张某依约支付了全部房款计人民币37.8万元。工程竣工后,张某突
金犊奖大陆初审揭晓 AC-尼尔森互联网调查
体验财富之旅赢大奖! 51精彩无线大奖等你拿
然发现,自己所定购的商品房却变成了过道,也就是说,开发商后期对图纸进行了改动使双方买卖标的事实上已不存在。按照我国《合同法》第113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开发商应承担返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并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于是张某委托律师同开发商交涉。在律师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开发商向张某作出相应的赔偿。(夏玉伟 张凌发)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