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严格控制建设用地供应总量和审批手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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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4日14:27 新华网 | |||||||||
《海南省建设用地供应年度计划管理规定》(简称规定)已获省政府审议通过。规定要求,严格控制建设用地供应总 量,限制新增建设用地数量,盘活存量建设用地。这是13日记者从海南省政府获悉。 规定指出,建设用地供应每年度计划指标分为一类指标和二类指标。一类指标是指商业、娱乐、旅游和商品住宅项目 供地指标;二类指标是指一类指标以外的供地指标。经
规定强调,省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已经批准的各市、县建设用地供应年度计划向社会公布;二类指标项 目属于国家和重点项目的,各市、县可以先制定供地方案,再补办追加供地指标审批手续。对未取得土地供应年度计划指标的 项目,各市县政府发展与改革、建设、城市规划、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均不得为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各市、县政府及其土地 行政主管部门擅自突破建设用地供应年度计划指标,供地方案属省政府审批的,或者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未利用地 转为建设用地审批以及征地审批的,省政府不予受理。同时,供地方案属市、县政府审批的,由省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省 政府撤销该市、县政府用地批准文件。(记者韦能发)来源:海南特区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