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权利 流动人口管理试行新模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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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4日14:34 新华网 | |||||||||
为进一步加强流动暂住人口管理,切实保护流动暂住人口的合法权利,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的原则,将流动暂住人口 管理逐渐纳入规范化、法制化、制度化的轨道,4月13日,我市流动暂住人口新的管理试点工作在城关区雁滩派出所、七里 河区西园派出所全面推开近年来,随着我市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大量外来人口涌入我市,在促进我市经济发展、保障劳动力 需求的同时,流动暂住人口违法犯罪问题也日益严重,流动暂住人口作案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仅城关区2003年的一项统计 表明,在刑事作案成员中,流动暂住人口已占到60%左
分级管理 此次试点工作将采用分类、分层次的管理模式。对流动暂住人口进行三级划分的分级管理,一级为无合法有效证件, 无固定住所,无正当生活来源以及拾荒等暂住人员,对此类“三无人员”采取重点管理,采取制作笔录、摁指纹、拍照片等进 行登记管理,并加强盘查力度,从中发现线索,及时打击处理;二级流动暂住人口包括公共娱乐场所服务人员,从事废旧物品 收购及非法经营人员、季节临时工、建筑施工队等人员,对此类人员采取集中整顿、查店验证、查获堵源等方法,发现线索, 深挖违法犯活动;三级为合法务工人员和经商人员,有固定住所、固定职业的,按照常住人口管理的方法进行管理,并围绕管 理与服务开展工作。 分层次管理 按照居住年限的不同将流动暂住人口划分为稳定层、关注层、重点层三个层次管理。稳定层即为有固定职业、有正当 经济来源且在兰居住一年以上的务工经商人员,将其纳入常住人口管理,其租住的房屋视为放心户进行管理。关注层为季节工 、临时工和分散居住的人口,其租住的房屋视为一般户纳入管理。重点层为单身居住和男女混住且无业可就、经济收入不稳定 或居住在个体小旅店、违章建筑工棚中的暂住人员,其租住的房屋作为重点纳入管理。对重点管理人员要经常走访入户调查, 作到人来登记,人走注销,实行动态管理。 以房管人 建立以房管人的方法,以控制流动暂住人口的落脚点。一是严格落实以房找人措施,加强出租房屋管理,按照“谁出 租、谁负责”的原则,与出租户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二是建立出租房屋档案管理制度,一户建一档,将房主或委托代理人以 及承租人的基本情况等登记在册。(记者寇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