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实施价格预警制度 粮价涨幅超5%亮“红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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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4日14:47 现代快报 | |||||||||
记者 郑春平 实习生 毛翠娥 快报讯 记者昨日从江苏省物价局获悉,从5月1日起,江苏省价格异动检测预警制度将正式实施。届时,市场部分商品或服务价格如出现异常波动征兆或已发生异常波动,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即进行跟踪检测,当粮食价格一次性涨幅超过5%%就启动预警机制。
具体而言,有五种情况将实施价格预警,一是发生争购、抢购重要商品现象;二是粮食、食用植物油、肉蛋等主要食品及副食品价格一次性涨幅超过5%%;三是棉花、药品、成品油、煤炭等重要商品及服务价格一次性涨幅超过10%%;四是出现流言传播、市场购买相关商品频率明显增加等市场异常波动征兆;五是短时间内乱收费现象大量增加和其他商品及服务价格重大异动现象。 进入预警状态后,警情所在地的价格主管部门应立即启动价格应急预案,进行跟踪监测,实现一天一报制度。出现跨地区的大范围价格异常波动时,警情所在地的价格主管部门应按照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价格主管部门的部署,实施市场价格动态一天一报制度和24小时警情值班制度,并确保有足够的人员及时对市场进行监测,随时接听预警专线电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