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点卡 天气 答疑 交友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沈阳市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出台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4日15:47 北方热线网

  北方热线网——沈阳今报讯(记者郝亚超)“八个部门管不了一头猪”,是一家国家级媒体曾经发出的感叹。“把责 任摆明了,就不信七个部门管不了一篮子菜!”一名沈城市民昨天这样对记者说。

  解决了温饱之后,农药和激素又让全国的老百姓在吃饭时不那么踏实。不久前的“毒韭菜”、“毒西芹”事件曾经一 度引起人们的不安。不过,5月1日以后,沈阳市的老百姓
金犊奖大陆初审揭晓 AC-尼尔森互联网调查
体验财富之旅赢大奖! 51精彩无线大奖等你拿
在买菜做饭时,这种担忧有望“逐渐递减”,直至消失。

  4月5日,市长陈政高签发了第33号政府令,即市政府2004年第2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的《沈阳市食用农产 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该办法将从今年5月1日起施行。

  《办法》共四章31条,对食用农产品在生产和流通中可以控制的环节提出了颇为“强硬”的监管措施。管理责任清 晰明了

  《办法》规定,市人民政府对农产品的安全监督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和协调;农业局、林业局、商业局、工商局、卫生 局、质监局、环保局这七个部门各司其职,管理食用农产品在生产和流通中的标准制定、抽查监督和违规处罚。

  《办法》第30条规定:如果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对食用农产品的管理和监督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 职守、索贿受贿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生产规章一清二楚

  《办法》第八条规定,食用农产品生产基地应当按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标准和技术操作规程生 产。

  对投入品的使用以及防疫、检疫等,要进行生产记录;非生产基地要参照生产基地的管理方式,记录农药、肥料、兽 药、饲料添加剂的使用情况。

  对未按照标准生产和进行记录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罚款1000-5000元。

  百姓声音:这个规定着实不错,可是他们会如实地写明打了什么农药、用了什么添加剂吗?还是有点儿不放心。市场 责任有章可循

  《办法》第11条规定,要对食用农产品实行市场准入,农产品进入全市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商场、超市时,有合格 认定的,可以凭证书和标志进入市场,没有合格检测证明的,必须现场抽检后才可以销售。

  各类食用农产品经营场所的开办者,要配备专、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建立检测室,在市场内设立公示牌,对检 测结果进行公示,建立农产品安全流通档案。

  市场未按以上规程操作的,责令整改,拒不改正的,罚款1000-10000元。

  百姓声音:总说西红柿带“尖”的是抹了催熟剂的,于是每次买西红柿就都得挑半天,但是挑来挑去也是自个儿安慰 自个儿,没啥科学依据。这下好了,如果市场能把住关,那我们买菜还挑个啥?信用监管让人放心

  《办法》第18条明确提出了“建立安全信用监督管理系统”,由农业局定期向社会公示重点名牌农产品名单、定点 屠宰场和蔬菜水产品基地名单、不符合安全标准受到查处和限期追回的名单。

  经检测确定为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责令生产经营者停止生产经营,立即公告追回。

  百姓声音:前一阵子汽车召回弄得沸沸扬扬,要是不合格菜也定期公布、召回,那可真是大好事,不过得问一下,在 哪公布这些信息呢?让我们也好有个心理准备呀!


评论】【推荐】【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发表评论:  匿名发表  新浪会员代号:   密码: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