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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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4日15:54 新华网 | |||||||||
4月13日,江西省委、省政府在南昌召开全省专项治理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征用土地、城市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教育乱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农民负担以及公路“三乱”等八个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傅克诚,省委副书记、常务副省长吴新雄出席会议并讲话。
傅克诚在讲话中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一定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深刻认识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的严重危害和做好专项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上来,增强做好专项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傅克诚指出,这次专项治理的内容,人民群众都十分关注,寄予很高期望。要教育党员干部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以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勤勤恳恳办事,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要着重抓住那些容易滋生不正之风的领域和环节,创新体制机制制度,加强事前预防、事中监督和事后查处,形成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查处损害群众利益案件作为查办案件工作的一项重点,对于那些在专项治理中,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阳奉阴违、逃避检查甚至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对连续发生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导致恶性事件的部门和地区,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而且要追究领导者的责任。 专项治理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任务繁重,时间紧迫,要求很高。各级党委和政府一定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以专项治理工作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李文亭)(责任编辑:沈玉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