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交通厅领导签廉政责任状:不准打招呼写条子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4日16:27 扬子晚报 | |||||||||
4月12日,当着参加全省交通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的近400名代表的面,省交通厅各位厅级干部郑重在《廉政合同责任状》上签下自己的名字,承诺坚决执行交通系统领导干部“四个不准”,做好执政为民、增进团结、勤廉兼优的表率,并希望广大干部职工加强监督。 “四个不准”是指:不准利用职权打招呼、写条子,违规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建设物资设备、材料采购等市场经济活动;不准接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
省交通厅希望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监督,并欢迎各位行风政风监督员和社会各界加强对他们的监督。(姜圣瑜 刘玉琴)(新华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