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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棚损坏居民索赔1块钱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5日03:54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称此举旨在提醒执法部门文明执法

  工人在拆除防护栏时因施工不当造成居民雨棚受损,事情拖了7个月未得到解决,而一根半米长的钢筋因此险些酿成重大事故。昨日,居民以街道办损坏私产、未尽到保护百姓私产安全义务为由,将街道办告上法庭并索赔精神损失费1元钱,目的是“提醒文明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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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砰!”上月30日下午,青羊区文庙西街13号院内2单元7楼住户朱先生家的窗外坠下一重物,把路经楼下的居民惊出了一身冷汗。朱先生赶忙下楼一瞧,原来是一截半米长的钢条从他家的破烂雨棚中掉下去了。

  “幸好没砸到人哦,不然我还得赔钱,那可惨了!”朱先生暗自庆幸着,但风雨中飘摇不定的雨棚仍让过往该处的居民心里哽得慌。两天后,朱先生重新更换了雨棚,但心里却老觉得不痛快。

  据朱先生说,去年7月中旬,青羊区汪家拐街道办向文庙西街13号院的居民发出通知,要求居民拆除防护栏、雨棚、花架。一名叫刘建忠的包工头随后组织工人对防护栏进行了统一拆除,朱家的雨棚在施工中被损坏。事后,刘向朱出具了一张条子:“施工完毕及时更换新的。”

  “姓刘的一直找不到,我只有找汪家拐街道办修复雨棚了,可至今7个月了还没结果。”朱说,由于邻居的防护栏至今未拆除,两户间形成了一条极易攀爬的通道,严重威胁着他家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因此,朱以街道办损坏私产(雨棚)、未尽到保护百姓私产安全义务为由,于昨日将街道办告到了青羊法院,除要求街道办给付换雨棚的钱外,朱特意索赔精神损失费1元,“我们支持市政工程,索赔1元的目的就是想提醒执法部门不应损害百姓利益,要文明执法。”

  汪家拐街道办城管科易科长介绍说,“朱的邻居坚持不拆防护栏,我们也头疼……”易同意给付朱雨棚材料费,并表示将尽快妥善解决此事,但对1元精神损失费却坚决不同意,“我们一直没找到刘建忠,也许一些工作人员工作态度有些简单、粗糙,但却不是做坏事,何况市民也有义务配合做好市政改造工程。”

  记者与刘建忠多次联系均无结果。目前,街道办正积极处理此事。

  记者张学勇实习生陈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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