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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昨撰文指出:职称外语考试可能不再合法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5日09:01 金羊网-新快报

  新快报讯4月11日上午,百万考生步入全国职称外语考试的考场,为个人的前途跨“门槛”。而与此同时,社会上一场关于职称外语考试的反思正引起人们越来越多的关注。《检察日报》昨天发表署名劳力的文章指出:依照7月1日实施的《行政许可法》,职称外语考试将不再合法。

  职称外语考试应属行政许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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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指出,全国职称外语考试按其性质,应属于行政许可的重要内容。因为按照人事部的有关规定,职称外语统一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考试成绩作为衡量专业技术人员业务水平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条件之一。也就是说,专业技术人员要想取得相应级别的职称资格,参加外语考试并且考试合格是前提条件,否则就不可能获得相应的职称资格。很显然,职称外语考试对于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来说,具有“一票否决”的作用。因此,从实质到形式,职称外语考试都应被视为人事部认可公民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行政许可内容,是行政许可的基础性条件。

  考试从设定到实施都有违新法

  文章强调,既然全国职称外语考试属于行政许可范畴,那么就目前情况看,全国职称外语考试从设定到实施都不完全符合将于7月1日实施的《行政许可法》的要求。

  按照这部法律要求,在我国除了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临时行政许可外,包括国务院各部委制定的部门规章在内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设定行政许可。全国职称外语考试则是由人事部以规章的形式设定和规范的,因此,从设定主体上,人事部无权设定行政许可。这意味着,今年7月1日后,如果没有相应的法律或行政法规对此加以规范的话,全国职称外语考试将失去其合法性。

  文章建议,特别是对几乎所有岗位是否“一刀切”地要求外语考试,必须认真对待,真正落实“实事求是、区别对待”的原则和要求,使职称资格授予条件更加科学化,更具合理性。(日京/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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