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区小学入读政策有变 人户一致要"年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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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5日09:24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快报讯(记者 陈晶晶) 东山区小学2004年入学政策已经出台。4月30日前购买东山区二手楼且入住的业主子女,只要该居住单元没有小孩在对口小学在读1~5年级的,入读对口小学作地段生处理。并且对所有地段生的相关证明材料执行年检制度。 据了解,荔湾、越秀、海珠、东山等老四区小学入学政策基本统一。
人户一致要“年检” 《2004年东山区小学招生工作实施办法》规定:招生工作采取“统一时间招生、学校设点报名、统筹安排学位、相对就近入学”的办法,为辖内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安排入学学位。学生居住地与学校距离原则上应在3公里以内,小学的学位分配以居住地为依据,人户必须一致。对因客观因素造成的人户分离,则应有迁入地所属派出所出具的不得迁移户口证明。 此外,对地段生、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的有关房产、租赁合同、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实行年检制度。发现故意违反人户一致原则的,按普通借读生处理。 月内住新楼可享地段生待遇 5月新生报名前购买并已入住的一手房业主子女,入读所属地段对口小学一年级可享受地段生待遇。在报名之日后购买并入住且符合地段生界定的,由区教育局就近统筹安排学位。 手续完备的租住房管局和单位房的租住子女,且该住房为适龄儿童在广州市的惟一居住地,入读对口小学一年级可享受地段生待遇。 手续完备的临时向私人租房的租住子女,且该住房为适龄儿童在广州市的惟一居住地,由区教育局在区内统筹安排学位。 持东山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因永迁被安置在区辖内居住的,到对口小学入读一年级视作地段生。 由拆迁办安置在东山区居住的临迁户子女,以及领取拆迁补贴、自行解决或投靠亲友的临迁户子女,确认现住址为适龄儿童在广州惟一居住的,由区教育局在区内统筹安排学位。 在东山区居住的适龄儿童及父母均属广州市集体户口,到对口小学入学作地段生接收。 购二手楼未必入读对口学校 购买二手楼并已办妥产权手续和户籍迁入手续的适龄儿童,且小孩监护人的房产是其在广州市惟一居住地的,入读小学作地段生接收,但能否入读对口小学分三种情况处理: 2004年4月30日前购买二手楼且已入住的业主子女,只要该居住单元没有小孩在对口小学在读1—5年级的,到对口小学入学作地段生处理;若同一居住单元已有小孩在对口的省、市一级和学位紧张的小学在读1—5年级的,区教育局就近统筹安排学位;5月1日后购买二手楼且入住的业主子女,由区教育局在区内统筹安排学位,作地段生处理。(日京/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