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2·15”保险公司火灾理赔工作结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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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5日11:23 新华网 | |||||||||
吉林省吉林市中百商厦负责人14日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副总经理手中接过了价值1290920 元的火灾赔款。这宣告了我国所有保险公司对吉林市“2·15”火灾的理赔工作全面完成。 2月15日,吉林市中百商厦发生火灾,导致54人死亡和70人受伤,商厦损失惨重。事故发生后,吉林省各保险 公司迅速开展查勘定损工作,及时把赔款送到了保户的手中。目
据吉林省政府有关负责人介绍,由于这次事故投保面窄,投保额低,政府在善后工作中承担了很大的压力。如果事故 中受损者事先参加保险,就可以使责任尤其是经济补偿责任由保险公司分担。这位负责人还表示,未来,吉林省政府将全力支 持公众火灾责任保险的试点工作。(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