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率先全面免征农业税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5日14:56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113万农民人均负担从77元降至零 本报东莞讯 昨日,记者从东莞市正在召开的十三届人大会上获悉,从2004年起,东莞市率先全面免征农业税,113万农民人均负担从77元降至0元。 今年2月下旬,东莞市就向广东省有关部门提出实行免征农业税的申请。免征方案日前
据了解,东莞市尤其是8大中心镇的城市化水平已经达到甚至超过60%,接近世界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东莞市的农业税主要集中在农业用地较多,工业化进程较慢,经济相对滞后的镇。而且经过多年改革,东莞市实际征收的农业税占财政收入的比例却很小。2001年,东莞市农业税收4034万元,经改革调整,到2003年则锐减为1202万元,仅占当年东莞市地方财政收入674461万元的0.17%。东莞市农村税费改革直接减轻农民负担7585.38万元,对比2001年的税费负担8789.03万元,减负率86.31%。农民的人均负担也从2001年的77元降至了2003年的12元,并且这12元有不少是村集体支出的。 据悉,免税后,东莞市村干部报酬、行政办公经费及村道路等基础设施所需支出主要由村集体经济收益解决,经济基础较薄弱的村,其经费不足的部分由市、镇区财政通过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适当予以补助。农村计划生育、民兵训练和优抚经费开支由镇区财政解决。为减少镇区政府财政负担,村组干部人数将压缩,并实行交叉任职,减少村组干部的补贴人数,压缩村级支出。调整合并乡镇、行政村建制,积极开展行政村的撤并工作。 免征农业税后,为了保证农村义务教育的正常经费的来源,市、镇区两级财政将加大政府转移支付力度。据介绍,由于东莞的工业发展较快,不少农村基层的公务及教育经费多数都是由农村集体经济收益等及各级财政来解决,例如2001年东莞市财政投入1.3亿元用于农村包干教育经费,2004年将增加到2.6亿元,另外增加了8000万元支持农村联合办学。 除包干经费之外的,由市、镇区两级财政对困难村进行教育经费补助。凡是全年可支配收入(扣除卖地收入、物业转让、赞助收入等)少于30万元的,或是所需教育经费差额占村全年可支配收入达50%以上(含50%)的,所需教育经费差额全部由市、镇区财政负担。 (李贤 韦荪源 司琪)(侯颖/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