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补贴中西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年人均1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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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5日15:46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4月15日电(记者朱玉、李亚杰)由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卫生部等部门发出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出,要根据农民收入情况,合理确定个人缴费数额,中央财政对中西部除市区以外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平均每年每人补助10元。 指导意见显示,经济发达地区可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根据农民收入水平及实际需
指导意见强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尽快建立农村医疗救助制度,资助贫困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对患大病的贫困农民提供一定医药费用补助,对患特种传染病的农民按有关规定给予补助;要注意把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同扶贫和医疗救助等工作结合起来,共同推进和发展。 | |||||||||